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细则

  为了发展学院的研究生教育、提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上理工研[2013]122号文件,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及其它研究生培养文件和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培养工作细则。


一、入学、注册与学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上理工研[2011]16号),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向学校请假,或向导师及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入学后学院向研究生新生发放研究生学籍告知书。告知书一式两份,研究生签字后,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由研究生自己保存。


二、培养计划制定

  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的规定时间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硕士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定培养计划,经学科带头人、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培养计划确定后,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须于变动课程授课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调整课程,经导师、教学秘书核实后统一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课程学习阶段

  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根据培养方案在规定学期内修完培养计划确定的全部课程。课程方面的具体规定,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上理工研[2008]12号文件)执行。


四、学位论文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提交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需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开题报告论证会一般于第三学期内进行,每个开题报告评议小组需由至少三名导师组成。

  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保存提交开题信息,并将评议小组签字后的开题报告交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存档。

  因特殊原因而推迟开题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本人、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进行备案。

 点击链接下载开题报告空白表。


五、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后,于第四学期结束前进行中期检查。

  学院统一组织中期检查报告会和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需由三名以上导师组成。中期检查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对思想品德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并具有从事科研能力的研究生,进入下一步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保存提交中期检查,并将考核小组签字后的开题报告交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存档。

  因特殊原因而推迟中期检查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本人、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进行备案。

 点击链接下载中期检查空白表。


六、课题研究

  为了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投入科研,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及成果的资助办法(上理工研[2008]13号文件)》,按照《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资助办法》(点击链接),对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以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的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成果,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学院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申报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经费使用等具体规定参照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上理工研[2010]8号文件),以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细则(上理工研[2010]9号文件)。

学院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别的科技竞赛,按照《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研究生科技竞赛获奖登记奖励办法》(点击链接)对获得相应奖项的学生和导师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七、学位申请和资格审查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点击链接),硕士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获得研究生毕业资格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

1. 论文答辩申请必须符合的前提条件

1)课程学习

  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本人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所规定的学分。

2)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以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的身份(第一或第二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其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在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学术期刊分类标准参照《校定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的分类》(上理工[2008]70号文件)及学校公布的各类学术期刊目录。

3)学位论文的撰写

硕士研究生应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且经导师审定通过。论文须符合《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统一要求》。

4)其它

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论文阶段时间不得少于1年(计算日期从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的开题报告之日起算),达到学院对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要求,且学术论文已经在杂志上刊出;参加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并通过。

② 因各种原因申请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第六学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前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和研究生本人、导师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

2、学位论文答辩

1)研究生根据学院对于答辩流程的规定(点击链接),进行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并在答辩前,到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3)在研究生院学位办规定的答辩截止日期前自行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组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4)答辩结束后,在研究生院学位办规定的答辩材料上交学院的截止日期前将相关答辩材料交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汇总整理。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材料进行审核,投票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在研究生院学位办规定的时间内,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投票通过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答辩材料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3、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学院鼓励导师积极申报学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试行办法(上理工研[2005]24号,点击链接)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称号的研究生和导师进行奖励,具体如下:

校级:600/人(硕) 1000/人(博)

市级:2000/人(硕) 3000/人(博)

国家级:10000/人(提名) 30000/人(博)

学院对获得上海市优秀学位论文的导师,在次年的研究生新生名额分配上会有所增加。


八、其它

1)在本院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同样参照本细则办理。

2)具体工作中若与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相关时间节点有冲突,以学校规定或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