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为了使年终考核更趋合理,本着事实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结合学院实际情况,2017年度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如下:

1、根据学校2017年考核办法,按学院人员基数的15%计算学院优秀个人名额,学院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名额为15人(学院基数不含辅导员、师资博士后和副处级以上干部)。

2、成果加经费总业绩点排名学院同一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第一位直接进入候选人名单,其教学情况和其它工作(招生就业工作、参与学院及研究所工作积极性等)作为学院考核小组评选标准。

3推荐名额分配:按本科专业教学团队,生物医学工程教学团队(29*0.154名、医学信息工程教学团队(8*0.151名、医学影像技术教学团队(10*0.152名、制药工程教学团队(6*0.151名、假肢矫形工程教学团队(10*0.152名、食品科学与工程教学团队(14*0.152名、食品质量与安全教学团队(15*0.152人、学院办公室1名,推荐名额2人以上请排序。

4、学院推荐候选人名额2-3名。

5推荐候选人必须完成当年考核的相应业绩点及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无教学事故。

6、学院考核小组无记名投票评选出前15名。

7、公示。

8、上报人事处。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