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团推优工作的情况说明
各学院团委:
为切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落实学院二级管理的工作责任和自主权,现将团推优工作审核批准权限下放至学院团委,并据此将“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作相应调整,请各学院自本学期起根据新的推优程序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应经团组织推荐;
2、推荐要及时、公开,程序规范;
3、学院及时将团推优学生基本信息加以汇总,电子版报校团委备案,报送邮箱:tuanwei@usst.edu.cn。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1年9月1日
推优表2011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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